1月2日,教育部公布了2008年工作要点,编者摘录了其中涉及高等教育的部分内容,如下:
2008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主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国教育系统不断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向深入。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要求。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论研究和宣传。
2.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重大任务和方针政策,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研究制订《2008-2012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科学研究,重点抓好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
3.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入贯彻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配合做好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和《考试法》工作,加快起草、修订《学校法》、《终身学习法》、《职业教育法》、《学前教育法》和《学位法》工作进程。切实加强对研究制订教育规章的统筹管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4.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优先”,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研究制定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政策措施,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公共教育资源要更多地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坚持勤俭办学,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大规模培训教育系统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基层党、团组织建设。着力做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
6.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强化对学校招生、收费、基建、采购、后勤等的管理和监督,深化校务公开。做好直属高校巡视工作。积极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二、切实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把立德树人的任务落到实处
9.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修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抓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骨干研修和全员培训工作,推动教学方法改革,高质量地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加强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总结推广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开展大学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加强辅导员队伍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开展全面的多层次的培养培训。
11.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上好体育课,大力开展“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激励学生达标争优、强身健体。加强和改进心理健康教育与卫生防病教育,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预警机制。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课率和教学质量,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继续加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做好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筹备工作。
五、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23.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认真做好2008年全国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结构调整,支持校企合作建设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紧缺人才的学科专业。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加强教育教学的实践环节,积极推进学生到企业、事业单位实习实践。建设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资助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组织编写体现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的高质量教材,继续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健全教授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制度,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全面推进高校学风建设。
24.扎实推进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高质量完成第一轮评估工作。以加强分类指导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高职教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统筹规划新一轮高校教学评估。开展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试点工作。
25.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中心,启动新一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度。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初试、复试和推荐免试为重点的改革措施,更加重视创新人才的选拔。做好博士生培养质量的调查与分析,健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深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深入推进专业学位工作。
26.继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水平和竞争力。全面实施“211工程”三期建设,完成“985工程”二期建设,启动“985工程”三期建设,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计划。
27.进一步提高高校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加强统筹规划,成立高校创新体系建设及各重大专项协调小组和专家小组,组织全国高校力量,积极参与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的实施。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大型仪器中心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推进高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继续开展10000个科学难题征集活动。深入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继续办好国家大学科技园。
28.启动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办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29.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广泛开展向全国模范教师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31.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继续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积极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启动实施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加强师范类特色专业建设,深入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健全师范生到中小学实习制度。
35.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新一轮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深入实施高校人才强校战略。继续完善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凝聚创新团队的组织模式,培养和会聚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加大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力度,加强高校引智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训。
七、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36.全面落实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推动各地各校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面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38.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推广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分段公开征集志愿等录取方式,进一步提高考生和高校满意度。加强对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考生考试资格和录取名单的公示和监督。强化研究生招生管理和监督。继续综合治理高校招生环境,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危害考试安全和录取公正的各种违规、欺诈行为,确保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
39.全力以赴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工作力度,完善国家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推动落实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毕业生理想信念教育和就业观念教育,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建功立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全面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40.依法从严治教、从严治校,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规定,认真研究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加强学籍学历管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电子化。继续规范教育收费,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经费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
41.深入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建设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建设和谐校园文化,培育校园文明风尚,激发师生创造活力。大力开展植树活动,建设绿色校园。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开展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师生健康和安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认真排查并及时整改工作薄弱环节,妥善处理校内突发公共事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维护教育系统持续稳定。
八、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开放,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42.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分区规划、分类指导,支持地方教育综合改革和统筹发展。落实和规范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形成自我发展、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鼓励高校科学定位、形成特色。积极推进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和地方政府共建直属高校,健全支持行业特色高校发展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强省部共建中西部地方高校工作。深入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办好高校学生食堂。
43.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法落实国家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对民办高校督查制度,严格核查民办高校基本办学条件,规范独立学院办学,提高办学质量。
继续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规范管理,注重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44.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加强教育高层磋商机制建设,深化与外国政府教育部门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合作,抓好地区间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认真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加大对博士生的选派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强联合学位项目和联合培养项目的工作力度。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国际间高水平科研合作和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高校参与欧盟第七框架计划。鼓励和引导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来华留学事业,进一步扩大中国政府奖学金规模,进一步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继续促进和各国双边学历学位互认。加强教育涉外工作的监管和引导。加强对教育领域国际准则性文件的研究和缔约工作。继续做好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工作。
45.做好以孔子学院为龙头的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继续加强孔子学院的建设和布局,强化管理,切实抓好师资、教材、管理等方面的基础建设,全面带动国外大中小学汉语教学,提高汉语国际推广质量。充分利用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进一步兴起汉语国际推广的新高潮。制定《汉语国际推广2008-2012年规划》。
46.全面提高学校语文教育水平,促进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继续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扩大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研究制订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开展中华经典语文诵读活动。推进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和信息化。加强国家语言资源监测和语言战略研究,引导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
47.全面实施“金教工程”,建立和完善全国教育系统信息化公共服务和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快速发展。大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办学质量监控、大学生就业、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和教育涉外监管等应用平台建设,面向社会提供良好信息服务,为加强公共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奠定良好信息工作基础。
48.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和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政策解读、舆情分析引导和教育对外宣传工作,完善教育新闻发布制度,积极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