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建设

专项建设

专项建设

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项建设 - 正文

山东大学探索“三跨四经历”人才培养模式

发布日期:2011-12-22   浏览量:

2011-12-22                来源: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近年来,山东大学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中心任务,积极更新办学理念,着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探索形成了独有特色的““三跨四经历”的人才培养模式,即鼓励学生进行跨学科(专业、年级、学院、校区等)、跨学校、跨国境学习,支持学生拥有本校学习经历、第二校园学习经历、海外学习经历和社会实践经历。

  一、跨学科学习与“本校经历”

  山东大学充分发挥合校之后的综合学科优势,从五个方面为学生提供跨学科与本校学习经历的良好环境。

  一是稳妥推进按大类招生和宽口径培养。从2004年起,除部分特殊专业外,学校均按照大类招生,学生入校后先进行一至两年的宽口径打通培养,到二年级或三年级上学期再进行专业分流。每年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转专业活动,5-7%的学生可以通过免试或考试等方式实现再次选择专业的愿望。

  二是深入开展通识教育。依托学校综合学科优势,积极开发以齐鲁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资源,构建富有特色的通识教育教学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打破校区、专业、年级限制,开设国学修养、创新创业、艺术审美、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7个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供学生选修。

  三是努力推行主辅修、双学位。在英语+法学、英语+政治等双学位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机械+管理、信息+XX代表其他专业或学位)、语言+X、管理+X、环境+X、法学+X等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从116个本科专业中选取经济、管理、法学、外语、文学、数学、历史等7个学院21个专业实施双学位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四是科学增设交叉复合型专业。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合办的方式,开设了文史哲、金融数学、文科+教育学、临床医学七年制、生物医学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工业生态等实验班或特色专业,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五是精心举办暑期学校。从2004年开始,打造“精品化、国际化、创新型、开放式”的暑期学校,向本校所有学生和山东省部分驻济高校学生开放。通过名师讲坛、开放实验室、技能培训、双学位与辅修班、社会实践、国内外访学交流等多种形式,打破学科之间、学院之间、校内外之间、国内外之间以及研究生与本科生之间的界限,为学生创设更多学习、交流和实践的机会。

  二、跨学校学习与“第二校园经历”

  2002年,山东大学在全国率先倡导并实施国内大学校际合作计划,鼓励和支持学生跨校学习。高校根据合作协议,互派学生到对方优势学科专业学习1个学期或1年,实行学分互认,学费互免。为推进这项工作,合作高校之间建立了职能部门协调互动机制,定期举办“第二校园经历”研讨会、“高校合作发展论坛”等专题活动,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思想、研究问题。学校内部建立了校际合作领导小组-职能部门-学院三级管理体制,先后出台了《山东大学关于与国内名校交换培养本科生的意见》、《关于本科访学学生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接收、派出访学学生指南》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涵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形成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该校已与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等30所国内知名高水平大学开展了这方面的校际合作,近百个专业的万余名学生加入“国内访学”行列从而拥有了第二校园经历。

  三、跨国境学习与“海外经历”

  学校秉承开放式办学理念,按照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学生跨境学习。截至目前,已与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德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台湾和香港等4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12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协议,与70多所学校建立了学生交流关系。近五年来,通过校际交换、学校派出、学院派出、个人自行联系等方式,先后有近4000名本科生赴海外交流学习。为加强这项工作,学校每年划拨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本科生的海外交流学习,计划“十二五”期间拥有海外学习经历的学生比例达到15%

  四、社会实践经历

  学校要求每位学生在学期间都必须有社会实践经历,明确规定:“在一、二、三年级开设《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必修课,每学年计1个学分。形势政策考试成绩、社会实践考核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计入该课程成绩”。这些社会实践经历指学生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之外,深入社会、了解社会、适应社会和服务社会的各项实践活动。主要包含三类:一是以感恩父母、回报家庭为导向的家庭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二是以认知社会、了解社会为导向的各种社会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三是以发展职业与服务社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为导向的各种专业素质拓展类实践活动。(山东大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