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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建设高教强省

发布日期:2013-01-09   浏览量:

2013-01-09     来源: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创新制度设计,着力增强湖北高等教育发展活力

  ●创新培养模式,着力增强大学生就业竞争力

  ●创新办学体制,着力扩大优质资源的辐射力

  ●创新科研管理体制,着力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

  ●创新保障机制,着力形成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撑力

  近年来,湖北以教育体制改革为突破,以教育发展项目为支撑,着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着力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由高教大省向高教强省跨越的步伐明显加快。

  一、创新制度设计,着力增强湖北高等教育发展活力

  在改革理念上强化“三个第一”。一是把高教优势作为第一优势。省委省政府要求,要“再识省情”,向改革要活力,以改革筑优势,高等教育现代化要成为湖北现代化的先导,科教强省要成为构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支点”。二是把体制改革作为第一动力。打破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校际协同、校所协同、校企协同、校地协同、中外协同等协同创新模式,合作开展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三是把人才培养改革作为第一任务。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创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大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在改革目标上构建“四个优势”。一是构建学科特色新优势。面向湖北省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电子信息、汽车等十大支柱产业,建设60个相关的特色优势重点学科。二是构建科技创新新优势。主动融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湖北特别是武汉地区高校科研平台集中、实力较强特点,打造全国第二大智力密集区。三是构建人才培养新优势。坚持高校人才培养和社会人才需求对接,把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与湖北省人才规划纲要确定的13项重大人才工程紧密结合。四是构建领导高等学校科学发展的政治新优势。完善高校治理结构,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提高领导高等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在改革内容上突出“五个重点”。为了推进综合改革,省政府确定了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科技创新体制和保障体制等五个重点领域。确定54所高校承担112项改革任务,全面推进。

  二、创新培养模式,着力增强大学生就业竞争力

  实施人才培养的三项计划。引导高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探索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从全省19所本科院校遴选建立23个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基地。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面向湖北省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支柱产业,从全省61所高校遴选出121个专业点,建立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实施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立项建设30个左右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大学生进行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重点建设20个左右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建立专业建设的三个机制。一是建立校企共建工科专业机制。创新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遴选出50个本科专业特别是工科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环节进行校企共建。二是建立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机制。指导高校适应湖北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构建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评价、信息发布、监测、预警及退出机制,及时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就业率和就业对口率较低的专业。对于连续两年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不再保留。三是建立“湖北省社会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培养质量与专业预警调查报告制度”,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企业人才供需对接机制。

  实行人才培养质量的三方评价。一是选定6所省属高校进行试点,探索建立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教学状态数据公示制度,不断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二是聘请教育咨询机构和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统计机构,对湖北省重点企业、行业、产业的人才需求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根据第三方调查的情况,及时调整和科学配备招生计划等资源。三是省教育厅从2010年开始,每年公布《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发展报告》《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分析报告》,以“白皮书”形式公布和评价各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状况。

  三、创新办学体制,着力扩大优质资源的辐射力

  推进校际联合办学。实施武汉城市圈部省高校支持合作计划,推动7(部属高校)+18(省属高校)深度合作,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师队伍等6个领域开展共建。实施高职院校对口支持与交流合作计划,推动16(国家和省示范高职)+16(地方和民办高职)的对口支持与交流合作,促进形成合作办学、合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两个高职教育联盟工作,成立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两个高职教育联盟,以专业建设为平台,创新高职院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高校分层次、分类型、分区域联合办学,推进在汉7所教育部属高校合作办学,共设专业53个,每年1万多名学生跨校跨专业选修课程、辅修学位,实现了“一张通知书上多所高校”。2010年,组织武汉南湖片10所高校成立“南湖高校联盟”,10校共提供63个专业供学生选择学习。2010年以来,5896名学生跨校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

  搭建优质资源共享平台。依托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打造融全省高校教育教学管理、信息交流、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为一体的“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全省880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在平台上实行集中运行和共享。依托武汉大学图书馆及其他重点高校的图书文献资源,建设湖北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目前全省114所高校与数字图书馆完全链接。

  引进国外优质高教资源。一是不断提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层次。二是实施“楚天学者特聘教授计划”。三是实施“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四是实施“留学湖北”行动计划。五是提升本科课程的国际化水平。

  四、创新科研管理体制,着力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

  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实施“高校自主创新重点基地建设计划”“高校与企业合作攻关计划”“高校青年教师企业服务行动计划”“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建设湖北省大学科技园,等等。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高校科技成果以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参与分配,鼓励高校科技人员走进市场、走进开发区、走进企业创新创业,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优先推荐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项目。

  改革科研绩效评价机制。完善高等学校科技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重点考核高校科技成果产出,特别是科技成果在鄂转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从2011年起,按照部属高校、省属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三个系列分类排名并公布。每年开展十大科技项目评选表彰,对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高校和高校教师予以重奖。

  五、创新保障机制,着力形成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撑力

  加快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将追求师资队伍卓越作为建设高教强省的核心价值取向,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实施各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计划),实施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交流计划)。在高职院校设立“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每年从行业企业和生产一线,聘请100名能工巧匠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校担任实践技能课教师,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切实加大高等教育投入。把教育投入作为财政第一投入。在省统筹资金中,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稳步加大。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比2006年增长78.84%;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比2006年增长60.83%2011年,省财政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增加15亿元,2012年再增加39亿元。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由2010年的4700元增加到2011年的近9000元,2012年达到12000元。2011年,省政府启动地方高校化债工作,用两年时间化解省属公办高校113亿债务余额的60%,长期以来高校负重前行的局面得到根本改观。(选自《教育体制改革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