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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及201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3   浏览量:

各院(系),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建大〔2015〕115号),高教研究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及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本次立项将围绕学校深化改革和“十三五”规划中的重点工作,深入研究我校全面深化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切合学校实际的实践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要求

1. 结题范围:201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2. 结题材料及相关要求: 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执行责任书》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整理研究报告及佐证材料。按照结题申请书、研究报告、相关佐证材料的顺序依次装订,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至高教研究所(行政楼6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ghc@xauat.edu.cn。

3. 结题时间: 2016年4月25--4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4. 其他说明:结题材料经高教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拨付剩余的40%项目经费;未通过的,课题组应按照专家所提意见进行整改,整改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作延期处理,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至延期结题时间仍达不到结题要求将予以撤项。

请所在单位给予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大力支持,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各单位上一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参考依据。

二、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要求

1. 选题要求: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学校及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申报。选题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2. 申请资格:项目申请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成员不超过5名;

3. 限项要求:申请人同年度内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在研及延期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4. 项目类别的说明: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研究周期为1-2年。

(一)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结题要求至少在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或专著、软件、数据库等);

(二)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结题要求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或专著、软件、数据库等)。

5. 申报材料及要求:申报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并将填写完整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送至高教研究所(行政楼6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ghc@xauat.edu.cn。

6. 报送时间:2016年5月20日之前。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高等教育研究所。

     联系人:张 丹  蔡冬冬    联系电话:82205055  

 

                                                                                        高教研究所

                                                                                    2016年4月12日

附件1:201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获准立项名单

附件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

附件3:西安建筑科技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

附件5: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