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精神(西建大〔2015〕115号)和《关于申报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经过申报、初审、专家组评审、公示、学校审批等规定程序,最终共获准立项32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含3项委托),一般项目17项,自筹项目5项(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高教研究项目管理规定,认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执行责任书》,并将纸质件一式三份于2016年7月21日前交至高教研究所。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保障基本研究条件,并协助做好项目的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履行项目责任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3.签订责任书后首次拨付经费的60%,剩余经费根据专家评委评审同意结题后一次性拨付。
4.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项目计划,认真进行项目研究,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切实履行研究承诺,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获准立项名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