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课题组负责人: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建大[2015]115号)文件精神,为了及时掌握学校在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进展情况,总结课题研究中的有益经验,查找课题研究中存在问题,督促延期课题尽快完成研究任务,确保学校高教研究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高等教育研究所定于近期对2018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已延期项目进行结题清理。请相关课题组成员认真做好准备工作,高等教育研究所将组织专家对递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网站公示。
一、中期检查要求
1、各课题组负责人请对照已签订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执行责任书》,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进展报告》(见附件1)。
2、项目进展研究情况中涉及阶段性成果,如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管理办法等应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结题要求
1、延期项目负责人请对照已签订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执行责任书》,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并整理相关材料(见附件2)。
2、在认真总结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撰写项目结题研究报告。
3、按照责任书要求,项目结题成果涉及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管理办法等应附相关佐证材料。
三、经费拨付
参加中期检查的课题(见附件3),评审通过后,拨付项目剩余经费;未通过的,课题组应按照专家所提意见进行整改,通过后拨付经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将予以撤项;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
四、注意事项
1、提交方式:所有纸质材料需一式两份,按照申请书、报告、相关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课题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fzghc@xauat.edu.cn。
2、提交时间:2019年5月24日前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办公室(行政楼608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高等教育研究所。
联系人:张丹 蔡冬冬 联系电话:029-82205055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年 5月6日